回到村子的第三天,楚凌云蹲在磨盘旁边,把那杆完整的枪拆了。
拆成了两截。
枪尖那一截和枪杆那一截分开,然后把他的铁棍跟枪杆拼在一起,用兽皮绳缠紧了接缝处。
他试了试手感,挥了两下,又拆开重新缠,直到接缝处的晃动小到几乎感觉不到。方大宝蹲在边上看着,猎奇哥也蹲着,三个人围着磨盘,像三个蹲在路边修自行车的。
“你不回屋睡?”猎奇哥问。
楚凌云把缠好的枪杆举起来看了看,放下。
“不回了。”
方大宝知道他要走了。
从他拆枪的那天就猜到了。
这杆枪是骑士留下的,坑底的事已经了了,这杆枪就变成了楚凌云自己的东西。但他用不习惯这完整的枪,太长了,太长的东西在山上反而碍事。
他要把枪拆成适合自己的长度,重新打磨,重新适应。
他在给自己做一件趁手的武器,然后带着它去下一个地方。
“去哪?”方大宝问。
楚凌云把枪杆靠在磨盘上,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。
“往北,再往西。
有人跟我说那边还有一片遗迹,比这片山里所有的都大。”他没说那个人是谁,方大宝也没问。
楚凌云在山上住了那么多年,认识的人比方大宝想象的多得多。
“什么时候走?”
“明天。”楚凌云走进灶房,端了三碗粥出来,放在磨盘上,“吃了再说。”
三个人喝粥。
猎奇哥喝着喝着,把碗放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