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此以后,这五婶儿便每天得空就过来盯着她。
整整两年,她绣活儿卖的钱,早就抵消当初她从别人手里买下她的银子。
甚至多了两倍不止,不过原主的生活依然没有改善。
早晚两个硬邦邦的馒头,中午给点面条,衣服都是捡她不要的穿。
至于原主梳妆台上那些过期不知道多久的胭脂水粉,也是五婶不要了的。
或者就是她自己在人家胭脂铺子外面捡的别人用剩了、不要了的残次品。
真要说起来,原主算得上是被拐卖的,当初不知道谁趁着她伤重,把她卖给五婶。
按照当朝律令,没有亲族或者自己亲自签字画押的卖身契,都不作数。
原主只要去官府说明情况,五婶是没有理由拘着她的。
就算太子厌恶她,但是也不至于明目张胆的视律法如无物。
可她并没有。
甚至也不怎么反抗。
除了知道太子要出门,要死要活奔过去见人,其他时候都听五婶的话。
这本身就有问题。
让自己过得好,是所有生灵的本能。
原主这样做,肯定另有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