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柿下意识地反驳,“你喜欢那个男生,不也是因为长的帅吗?”
“那可不是,他是我的救命恩人。”
“那你就更不应该抱有那种想法,让恩人好好学习罢。”
“自古以来,救命后以身相许是不成文规定。”薛漫令说起这样的话来=不羞不臊。
“我只知道强扭的瓜不甜。人生有很多阶段,一个阶段就该有一个阶段该做的事……”
“嗝——”
倏然耳边传来长长的一声酒嗝,时柿停下嘴,皱眉,薛漫令难道喝酒了?虽然她刚讲话是逻辑混乱,可不像意识不清的人。而且,而且声音好像很近。
时柿回头,打着酒嗝的人近在咫尺。
程霁穿着一件淡蓝色衬衣,扣子解开两颗,坐在时柿身后的石凳上,浑身酒气,但一双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时柿瞧。
时柿心里一个打突,握着手机,往梧桐树干上靠了靠,“程霁哥。”程霁打小就住在家附近,时柿一直是这么称呼他的。
“你打电话,别管我。”程霁扬了扬手,又随重力放下。
这么个大活人在旁边,怎么打电话?偏偏他是熟人,她还不能没来由的跑。
再次把手机放在耳边,时柿却不知道再开口说些什么。好在手机那头的薛漫令像是也乏了,哼唧了两声,两人结束了通话。
闷热、尴尬、难熬。
因为程霁的目光一直没有移开。
良久,就在时柿想说先回去了时,他开了口,“谈恋爱了?”